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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管局三举措强化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 2019-05-28     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马鞍山市公管局按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激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出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红黑榜”制度》,实现不良行为管理与信用信息管理“双向并行”,主动公开58种不良行为,实行两年动态计分周期,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

  构建联合惩戒体系。会同全市19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将严重失信主体信息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推送至“信用马鞍山”、“信用安徽”、“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失信信息的互通共享。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从严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不良行为。

  注重信用结果应用。将公共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使用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的,对中标候选人考虑其信用得分重新排序;使用综合评分法的,将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作为评分因素,使得“讲诚信”者明显占优,形成我市投标人踊跃“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共在151个工程招标项目应用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累计中标总金额达1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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