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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05     来源: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月5日,鹰潭市发布了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分中心,各中介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期间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9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府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厅〔2020〕4号)等文件的规定,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重点项目开评标需要。对疫情防控急需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勇于担当,简化项目受理、优先场所安排、全程跟踪服务,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开评标服务。

  二、有序做好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当前急需进行招标(采购)等交易活动的,由项目业主单位报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场地预约。已完成开标信息公告的延期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可按照流程向交易中心重新申请场所。新申请公告项目,原则上将开评标时间安排在4月1日后。交易中心根据疫情程度,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在强化现场疫情防控、做好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有序组织项目开评标工作,原则上同一时间段只安排一个开评标项目。

  三、提倡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网上办理

  充分利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一切现场报名,所有招标文件实现网上免费下载。与交易相关的咨询了解、资料提供、场地预约、保证金退付等,提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快递等方式进行。

  四、严格交易现场防控措施

  1. 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入交易现场。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交易中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交易中心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未佩戴口罩的。

  2. 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严格落实招标(采购)人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招标(采购)人应会同中介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评审现场管理工作,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询问近期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所有参加开评标活动人员应当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其中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门禁现场填写),不能提供要求的证件、文件的,不得允许其进入交易现场。中介代理机构负责收取《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标前主动交给交易中心值班人员,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 控制开标区人员进入的数量。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应简化现场核验流程,缩短开标时间,控制参与开标环节入场人员数量(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一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错排或错开座位就座,督促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禁止各类人员在大楼公共区域逗留。鉴于交易中心现场空间有限,为确保达到疫情防控要求,交易中心在必要情况下将视情对进入交易现场人员进行限流,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4.评标专家在门禁现场登记或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并交给交易中心值班人员交市场管理科保存备查。按赣财厅〔2020〕4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自行选择评审专家的,应向交易中心出具由采购人盖章确认的评标专家名单,交易中心评标区门禁岗按中心相关规定依此核对评标专家人员身份。

  各区(市)分中心可参照本通知依法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疫情结束,本通知自行废止。

  特此通知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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