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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公管局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11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治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滁州市公管局明确四项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整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建立招标文件受理比对制度。2019年8月份,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滁发〔2019〕18号),进一步压实业主主体责任,建立对招标文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及负面清单情况的比对机制,依法要求项目单位设定的业绩、奖项必须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截止目前,依法对200多个项目业绩奖项设置作出调整,压缩业绩奖项设置400余个。

  从严从实查办案件。持续加大案件排查,全面挖掘违法违规线索,2019年以来,共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案件11起,处罚企业50家。加强联查联惩,2次针对重点难点案件,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办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报到市场监督部门依法监管,强化联合惩戒。对2018年已办案件开展“回头看”,梳理案件线索,对2起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

  强化标后履约监管。2019年以来,市公管局会同市效能办等部门开展标后联合检查8轮,印发督查通报、专报8期,针对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向17家项目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跟踪的4个重点项目连续开展14次周调度,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标后检查共发现3条线索,其中2起非法分别转包案移送市城管执法局,1起投标业绩造假案由市公管局给予行政处罚。

  加强营商环境整治。公开征集“招标投标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线索 ”,共征集问题线索36条,均移交相关单位和科室处理,并已全部办结。市、县公管局按照20%的比例,对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全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1595个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1个,均已依法作出处理。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并实行目录管理。截止目前,共废除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210件,保留规范性文件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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