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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交易中心:创新监管方式 加强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 2020-03-13     来源: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了全面推行交易电子化,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全力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建设主体信息库,创新监管方式。按照“中心搭台,企业自建,责任承诺,网上办理,动态管理,社会监督,事后监管”的模式,中心部署完成了主体信息电子系统的建设工作。企业将基本信息、资质、执业人员等自行录入主体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完善,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企业所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共同监督,解决了不见面开标和电子开评标工作推行后,开评标过程中原件核对的问题。

  完善中标公示,引入社会监督。在中标公示(公告)中增加中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主要执业人员的信息,作为中标公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标公示一并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范了取消对投标人原件现场核验环节后,可能出现的证照、资料、人员信息造假等问题,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让社会公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使事中事后监督更加直接、具体、有力。

  健全电子交易系统,增强监管力度。通过对电子服务系统的完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管部门在线上即可完成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评审)、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的全过程监管,交易各方利用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管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电子评标系统参与交易过程,做到了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增强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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