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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此类项目招标评标实施新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3-17     来源: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日,株洲市房建和市政类工程首个应用新施工评标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和新监理评标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项目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

  此次应用新施工评标办法的为云龙区的“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施工”;应用新监理评标办法的为渌口区的“株洲渌口(省级)经济开发区南洲工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株洲渌口科创园项目(标准厂房三期)监理”。

  新施工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其中综合评估法分Ⅰ和Ⅱ(简称施工综Ⅰ和综Ⅱ),新的监理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Ⅰ和Ⅱ(简称监理综Ⅰ和综Ⅱ)。相比老的评标办法,新评标办法有以下特点:一是新增了投标人在本省内在建和在监项目考评情况,同时除监理综Ⅰ外,均新增了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有效地提高了行政监管效率,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有利于招标人防范合作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二是施工综Ⅰ和综Ⅱ的技术标均采用暗标,并在开标时新增了随机抽取确定γ值(综Ⅰ)和α、β值(综Ⅱ)计算投标报价基准价,信用评价、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以及项目考评情况均以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投标人不再携带任何原件,有效打破了投标人之间的联盟,预防了拉抬价格和恶意低价中标的现象,减少了围标串标等潜规则和腐败行为。三是新增了拟任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对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进行准确的评估,有利于招标人选择胜任的项目管理者,满足招标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等管理要求。四是新增了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除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外,对采用施工综Ⅱ和监理综Ⅱ的,还可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在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加大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

  今后,随着新的评标办法在全市建设工程招投领域的全面实施,将大大压缩投标人场外交易市场,切断相关招标参与人的不当利益链,引导企业有序竞争,不断净化市场氛围,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目前省住建厅和省交易中心正在进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下发,株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省最先下发城市,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实现房建和市政工程新的施工评标办法的全流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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