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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推进交易改革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2020-03-23     来源: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阿拉善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阿署办发[2020]5号)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为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促进该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理顺交易管理体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级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监管的管理体制,替代“一委一办一中心”运行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行政监管部门和交易平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

  明确各方交易职能,列出负面职责清单。明确交易中心、招标人、中介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各监督管理部门等各方交易主体的职能职责,充分体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作模式。同时,针对交易流程中的风险节点,列出各方主体负面职责清单,提37条“不准”要求,保障各方主体依法正当履职,交易活动活动公平公正。

  有效整合交易资源,建立“1+3”平台体系。以整合资源为重点,保留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支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限额交易。盟本级、阿拉善左旗、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以及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矿业权出让及2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各旗(区)分中心承担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20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进场交易业务。

  实行交易目录管理,全面落实交易项目进平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自治区统一目录管理,《目录》内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各级平台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鼓励、承接中央、自治区驻盟单位及驻军部队和社会资本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交易新格局。在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交易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提升完善系统功能,提供电子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电子档案自动归集、专家库与业务系统数据交互等特色化、人性化、优质化的服务。通过数据整合与集成、分析与展现、挖掘与应用等技术手段,实现交易信息自动统计、分析比对、研判预警等功能,开启公共资源交易的智慧化格局。

  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形成协调联动合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督查落实机制,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和目标考核管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协调联动监管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和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形成合力,对交易项目进行多方位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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