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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六举措保障防疫物资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24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稳妥有序开展,切实满足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需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平台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防疫物资采购。

  搭建一个防疫采购平台。开设“应急防疫物资采购”专栏,支持市区两级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下单采购防疫物资。专栏集中发布防疫物资采购需求和货源信息,与京东云合作促进供需智能匹配。精简审核程序,开通“公示准入”供应商征集通道,供应商不用到现场即可办理申请入驻手续,新增防疫物资供应商25家,快速上架1258个产品。截至3月15日,专栏成交产品99万件,共计1871.02万元,确保抗疫一线“粮草”充足。

  公开一个价格指数。每日采集防护、消杀和医疗设备类等防疫物资市场成交价格,AI运算生成“深圳·中国防疫物资价格指数”,反映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测温仪等商品价格水平、供应风险,为市场监管部门、采购人决策和物资谈判提供参考。

  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要求,开设联防联控项目公告专区,为采购人自行采购联防联控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发布63个联防联控项目公告,累计成交金额2.7亿元,确保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一套办事指南。梳理完成《政府采购疫情防控政策汇编》,编制网上商城应急防疫物资采购操作等多个指南,指导采购人开展疫情物资采购、办理政采业务等。发布《应急防疫物资验收参考指南》,统一归集3类14种防疫物资的产品标准,提供履约验收参考。

  提供一个融资平台。对接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供订单融资业务,梳理银行金融机构发布的金融纾困措施,为企业提供资讯便利。今年以来,已有13家供应商通过平台签约订单融资,融资金额共计5450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92%。

  实现一键办理。发挥电子化采购的优势,除涉密采购外,疫情期间确需采购的项目申报、投标答疑等一律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完成,评标项目实现远程演示。供应商注册、质疑受理、合同备案等多项业务办理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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