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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积极推进交易项目合同签订及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24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为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开实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亳州市公管局函告各招标(采购)人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订及公开工作。

  压实责任要求。招标(采购)人要安排专人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确保项目合同公开及时、全面。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起30日内,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主动在合同签订10日内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时间、质量要求等合同有关要点信息。

  健全督查机制。市公管局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要点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招标(采购)人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合同及公开合同有关要点信息且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的,函告整改,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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