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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警惕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致使项目流标

发布日期: 2020-03-24     来源:

  案例

  2020年1月13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2019年12月30日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计划江池水厂招标项目”,因招标人丰都县江池镇农业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不严谨,发布的25项工程量清单指向不明,不能明确对应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致使评标委员会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进行后续评审,导致该项目流标,给投标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不便。

  根据《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将按照不良行为严重程度分别记3、6、12分。丰都发改委研究后决定给予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6分的记分决定,记分时间一年(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标的重要依据,在很多情况下实质上就是一份“合同”草案。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

  在实际工作中,类似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这样因招标文件不规范而受处罚的案例还有很多,如贵州省某家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规范,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使用了含义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导致评审判断标准不细化,被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这些代理机构被处罚的根本原因是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规范,导致项目流标或者评审结果不公正,甚至引发质疑投诉。因此,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必须要规范严谨,避免引发矛盾。

  编制招标文件时,代理机构首先要体现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因为招标文件涉及专业内容比较广泛,各招标项目均有各自特点。编制招标文件人员需要具备较强专业知识和一定实践经验。编制人员需要认真研究项目设计与技术文件,并与招标人充分沟通,详细了解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包括项目概况、投资性质、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等,并在招标方案基础上细化形成招标文件。

  资格条件设置上不明朗或有倾向性、排斥性是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经常出现的违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如果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设置上带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将会被严重处罚。

  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还要清晰列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评审专家判断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考量,也是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较常见的原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能作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因此,招标文件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明确实质性条款的内容,并注明该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招标文件的位置,不得在符合性审查表中简单设置“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评判”等条款,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编制招标文件语言文字要规范、严谨、准确、精练,避免出现歧义。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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