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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六举措”深化交易监督机制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20-03-25     来源: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近日,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强化交易领域监督作用,防范交易廉洁风险,打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六大举措”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按照阿署办发〔202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推动建立分管盟长挂帅、行署办牵头、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公共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督查落实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招标人、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和目标考核管理。

  建立平台内部运行控制机制。对照新的交易流程,按照“标前、标中、标后”环节分段设立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督查科室,合理界定,明确科室职能职责,形成内部协同配合、制衡有效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履职行为实行计分考核、动态管理,对其违法违规及不正当行为进行通报、反馈。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和共享机制。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内蒙古)”等信用信息系统,与各行政监督部门共享信息同时强化处罚结果运用,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曝光台”专栏曝光处罚决定,限制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建立公共资源智慧监管机制。开展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从地域上隔离招标人、投标人和评审专家,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对投标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和MAC地址进行比对,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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