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滁州市公管局拓宽“黑名单”惩戒范围

发布日期: 2020-03-27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日,滁州市公管局修订《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调整惩戒范围、纳入标准,推进部门联动、联合惩戒,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市场竞争环境。

  应管尽管,拓宽惩戒范围。将纳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由原先的投标人、代理公司2类主体扩大至招标人、代理公司、投标人以及评标评审专家4类主体,拓宽管理范围,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惩戒管理全覆盖。

  从严对照,规范纳入标准。严格对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等上级规章制度规定,将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标准调整为被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18项具体行为,规范纳入管理标准。

  部门联动,推进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联合惩戒对象,禁止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依托“信用滁州”等平台交换数据、共享信息,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使违法失信投标人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进一步扩大失信联合惩戒领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