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09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浙江省出台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支撑保障,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省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全省各市辖区、县(市)城区和部分小城市培育试点镇。
一是要求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审批,除利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实行审批制外,企业投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均实行属地备案制,加快办理速度。二是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各地年度用地计划和供地计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对采取配建方式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要求,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三是完善财政价格政策,省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对市、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鼓励各市、县政府出台以充电量为基准的财政补贴政策。四是完善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扶持各项政策。五是拓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多元融资渠道,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直接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六是大力支持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智能融合发展技术方案,加强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和技术服务研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