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27 来源:公共资源网/公共采购杂志
在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用车由购转租时选择新能源汽车是重要导向之一,在招标环节也有关于新能源车的要求。《公共采购》杂志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政府租车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政府用户对新能源车的态度却并不算友好。汽车租赁企业也普遍认为,政府租赁新能源车的市场前景并不明朗。
要求保有量实际租用无政策
在政府采购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项目中,招标方对投标企业的新能源车保有量做了具体评分设置,但对实践中政府应该怎样租赁新能源车并没有明确的导向。
比如,《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里,在汽车租赁服务部分列有“新能源车(限于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评分项:根据投标人提供,并经评委会核定的备案车辆中可租新能源车数量多于100辆的,4分;50-99辆的3分;20-49辆的2分,10-19辆的1分,9(含)辆以下的0分;在包车客运服务部分也列有“新能源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NG、CNG等)”评分项:根据投标人提供,并经评委会核定的登记车辆中可租新能源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NG、CNG等)合计数量多于20辆的,3分;10-20辆(含),2分;1-9辆的,1分;没有不得分。其他多地政府汽车租赁入围项目都有类似要求。
但《公共采购》杂志记者调查发现,在开展政府汽车租赁入围项目的省市,在政府实际租赁新能源车方面,往往并没有做出具体要求。比如在何种情况下优先考虑租赁新能源车、新能源车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是否必须租赁新能源车、新能源车的租用量应该占总租用量的多少等。
企业提供新能源车租赁服务不积极
在缺乏对政府租用新能源车的引导和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提供新能源车租赁服务的积极性也不高。
金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区域业务负责人王建介绍说,该公司为政府提供租赁服务的汽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数量不足一成。在实践中,政府租车还是以燃油车居多,新能源车租用比例并不理想。
这并不是政府用户租赁新能源车积极性不高的个例。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入围政府汽车租赁定点项目时放弃了关于新能源车数量要求的分数。“政府用户实际租赁小排量燃油车比例大,所以在我们为政府提供的汽车中,没有新能源汽车,公司在轿车等小型车租赁方面也没有准备新能源车。”该公司负责人梁红杰表示。
北京北旅时代商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覃星月也表示,该公司在拓展政府汽车租赁业务时并没有准备新能源汽车参与投标。覃星月说:“政府用户租车时往往并不会明确要求租赁新能源车。往往是用户说明自身业务需求,比如用几天,有多少人,用大车还是小车,路况如何,然后由企业推荐车型并报价。”
入围项目虽然要求企业提供新能源车,但实践中采购人租赁新能源车并不积极,企业推广新能源车租赁的积极性也不高。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个人租赁市场对新能源车的高度认可和企业的积极态度。梁红杰介绍说,该公司在新能源大型客运车辆占到了总数的60%-70%,企业和个人包车客运业务选择新能源车比例很高,新能源车出租业务收益可观。
企业对新能源车租赁市场前景看法有分歧
尽管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渐扩大,但在新能源汽车租赁市场前景上,企业有着不同的看法。
北京北旅时代商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政府租赁新能源车的未来前景不看好。覃星月说:“就我个人看来,新能源汽车租赁市场并不明朗,新能源汽车如果做展览还好,但实际用起来会碰到很多问题,投入和产出并不理想,公司近期也没有购入新能源车为政府提供租赁服务的打算。”
而在梁红杰看来,未来新能源汽车租赁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值得企业尝试拓展业务。梁红杰表示,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一步计划在大型客运车辆中继续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逐步实现用新能源汽车替换传统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租赁也会随之扩大。但是在小型汽车租赁方面,梁红杰也明确表示并没有购进新能源车的打算,燃油车租赁依旧会是公司的侧重点。
政府租赁新能源汽车两大短板明显
相较于传统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在续航能力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短板明显,不仅制约着政府购买新能源车,同样也严重制约着新能源车租赁业务的拓展。
覃星月表示,新能源车续航能力比较差,而且理论续航能力与实际续航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别。覃星月说:“比如新能源客车,很多都说充一次电能行驶150公里,但实际上往往不足100公里。因为实际的用车会有堵车,绕行等诸多问题,理论续航能力在实际中是达不到的。”
而如果解决新能源车的续航能力,那么就需要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起来,目前主要的是充电桩的建设。覃星月表示,目前该方面的建设距离完善还有很大差距,而用户包车、租赁汽车也不全是固定的线路、固定的使用时间,所以很容易出现汽车半途没电的情况。而如果自己建设充电桩,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一套大型电动客运车辆的充电设施可达数百万元,充电网点选择和申报流程都很复杂,由租赁企业或是政府用户进行配套设施建设不太现实。”
尽管很多城市都建有充电桩,但实际情况是,充电桩布局不合理,需要充电时不能及时找到充电桩;有些充电桩建设时间较早,设备陈旧、维护不及时,已经成了“死桩”,导致汽车充电成难题。“现阶段,如果用户租车路线相对固定,使用时间稳定,就完全具备租赁新能源车的条件。在这种使用情况下,可以较好地控制新能源车的电量,租赁电动汽车的可行性会大大提高,也相对降低了对配套设施的要求。”覃星月说。
新能源车对政府用户来说并非不可用,关键是新能源车的“上路阻碍”需要解决,目前来看,加强对政府租赁市场的引导和配套设施建设,对租赁新能源车的推广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