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8-14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三级及以下中央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审批是专员办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安徽专员办依据中央车改办相关文件精神和财政部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稳步推进三级及以下驻皖中央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首先,规范程序、统一协调。根据中央车改办文件精神和财政部要求,三级及以下驻皖中央预算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由我办会同其二级预算单位审批。由于驻皖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数量众多,审核审批工作量大,我办通过向预算单位印发审批工作通知,明确审批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我办牵头处室充分发挥统一协调作用,相关业务处具体承担对口单位审核审批工作,确保审核审批工作规范有序。
其次,结合实际、积极沟通。由于目前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审批相关要求尚不明确,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存在机构人员众多、公车数量少,在节支率测算、取消保留车辆等问题上仍有疑问。我办注重与预算单位的日常联系,了解预算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沟通,为预算单位答疑解惑。
最后,把握效率、及时反馈。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办严格遵循中央车改办、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对审核审批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向预算单位反馈,并及时对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加以修正,有效提高车改方案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