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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年底前完成

发布日期: 2018-11-23     来源:襄阳政府网

  11月21日,襄阳市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会议印发了《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于今年12月底基本完成,各县(市)区于2019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本次改革的单位范围为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上述各事业单位原符合工作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以及其他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车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保留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标准及费用报销额度方面,市直各参改的事业单位以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以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为补充,保障参改人员正常公务出行。市直各参改的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市委管理的干部可参照市级党政机关有关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市直各参改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在节支的前提下,参照不高于市直党政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