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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处置程序管理

发布日期: 2018-12-12     来源:淮南市财政局

  日前,根据淮南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市财政局牵头代拟起草了《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处置审批程序管理的通知》(淮办秘[2018]136号),进一步规范了市直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和处置审批程序,明确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各自审核职责,严格车辆配备标准、“三公经费”管理,促进淮南市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总量控制、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