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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5-09     来源:中国江西网

  近日,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要求,按时办理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移交手续2辆,标志着该局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式完成。

  自全市启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肃改革纪律。为加速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进度,该局本着“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的原则,制定《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顺利通过市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审定,明确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并按时办理取消车辆移交手续。

  据悉,此项改革对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后,在确保经费节支的前提下,对涉改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务活动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