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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发布日期: 2019-08-13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顾士国

  【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顾士国】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实际问题,日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中国银行邹城支行合作,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试点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需要再向金融机构提供资产担保,仅以采购合同为信用担保,即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推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可有限降低融资门槛,减少融资费用,简化手续环节,缩短融资周期,保障资金安全。参与邹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的中小微企业,不分合同金额,均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根据方案,以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或无故不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规定及时履约的供应商,将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作者单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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