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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大格局

发布日期: 2019-10-08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当前各行各业都非常重视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信用管理。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应把信用价值放在首位。政府采购电商化平台作为“互联网+政府采购”新业态,入围供应商的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采购结果、采购质量及采购效益,因而备受关注。近年来,各地各级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信用管理,模式不同,实施效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不可否认在现阶段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争议。本期报道特别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姜爱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部部长张全军、欧菲斯办公伙伴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若鸿、北京一线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白云方就信用管理问题展开讨论。

  只有失信惩戒,没有守信褒奖

  当前,各地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信用管理模式不一,有的地区采用积分制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有的采用建立诚信档案制,有的采用“黑名单”制或承诺制,管理手段、标准都存在差异,但有一点相同,在征集准入过程中都提到了“信用条件”,在日常管理中也都加大了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可基本没有守信奖励机制,这是否值得反思和改进呢?

  姜爱华认为,当前不少省市重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采取各种积极举措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收集及惩戒,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也有需要改进之处。例如,信用管理标准不统一,使得联合惩戒作用难以发挥,不利于政府采购领域与其他领域的联合惩戒。信用管理机制较为单一,信用的作用远未发挥。目前主要是建立了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建设力度不够,且信用管理机制主要以企业为惩戒对象,未将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纳入管理范围,容易出现企业失信、实际控股人或负责人“改头换面”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对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的识别不足,难免存在“漏网之鱼”。一些供应商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围标、串标,难以被识别出来,使得信用管理的作用范围仍然较窄。

  作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运维的采购中心或者监管部门则认为,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模式探索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符合新生事物的成长和发展逻辑。张全军认为,“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的初心是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全流程公开、阳光、透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工作效果。同时也要给中小微企业充分的发展和转型空间、时间,让中小微企业能够将秩序与科技融合,顺应时代的变迁。改革的目的在于使违规违法、低效率、高成本的负面因素在采购过程中彻底消失,而不是让大多数参与企业消失。

  张若鸿表示,以欧菲斯办公伙伴为例,作为办公垂直电商,深耕行业为客户提供属地化、定制化的增值解决方案和服务,受到政企客户的一致认同。虽然目前对供应商的管理都以惩戒为主,看似对一些守法诚信、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的成熟电商企业不公平,但其实通过“宽进”,我们可以看到全国的中小微传统企业转型电商销售以后在政府采购市场得到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在“严管”面前,又将过去的那些糟粕去除得干干净净,净化了市场环境,使政府采购市场的方方面面都越来越好,这与全国的政府采购管理者经过多年积累,凝聚智慧,做出的精细化管理是分不开的。

  更重要的是,以褒奖惩戒机制完善供应商信用体系,是个量大而又细致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更需要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市场信用监管、反馈、奖惩和信息共享等机制方面发挥出合力。当前政府采购电商化虽然遍地开花,但在商城运维管理方面还处在起步阶段,“重罚轻赏”也是为了更快实现改革目标。

  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不能否认,随着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不断发展完善,供应商信用管理需进一步精细化,建立失信行为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这方面浙江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浙江是较早探索供应商信用管理的省份之一,以全省统一的网上注册供应商库为基础框架,通过量化积分的方式,对供应商诚信行为进行考核。供应商政府采购诚信指数由“起始基础分±诚信记录分+业绩考核分”组成,还通过“黑名单”将失信供应商公开曝光,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外,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修复制度同样值得“点赞”,“黑名单”中的失信供应商,仍可通过努力转变为守信者。

  北京一线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白云方表示,建立信用体系是我们国家伴随社会发展的新时代产物,而信用分级监管和信用修复机制是在信用体系细分管理领域的进步。就像过去我们一直在强调道德,但并没有相应的标准来准确地衡量道德。诚信的标准没有量化或是数据化,是很难做到客观和科学的。例如,一个企业在对外合作或服务客户方面非常重视诚信,可以做到说一不二,但在企业内部对员工是不是也同样可以做到诚信?如果许诺给员工的内容不能兑现,那也是不诚信的。我们不能把诚信只建立在表面上,所以更需要多方面、多角度地去监管诚信行为。

  张若鸿表示,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从长远意义来看是帮助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判生死”的层级上,只通过一件或几件事来判定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是否诚信,这样得出的结果可能是不科学的,也是过于简单的。整个管理体系除了强调细分,同时也应该具备可持续性,多维度地建立诚信数据分析和信用标准。通过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帮助组织或个人在诚信问题上得以成长并加强意识,对于曾经无视或是无意触及诚信体系的,从客观上也应当进行充分的了解、剖析,这样才有助于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使这些人或组织从主观意识上认知信用的重要性才是最终目的,将诚信作为伴随终生的“身份证明”。

  张全军则认为,信用修复是给供应商改正自新的机会,也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例如,日前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一场别样的座谈会,请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来“吐槽”。会上,多家供应商就网上商城订单配送压力大、产品上架成功率不高等问题,与中心来了一场面对面的沟通。“网上商城竞价后,供应商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竞价结果……”“网上商城小额采购配送成本高,有时几元钱的订单也是免费配送,企业配送压力较大。”“因网上商城综合评价积分扣分有误,暂停供应商交易资格,影响参与竞价项目。”参会供应商纷纷打开话匣子,细数各自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难点。有的供应商表示网上商城竞价项目的报名或报价时间有时会安排在周末及节假日,占用休息时间。因此,有时供应商也会有漏报情况发生。有的厂商甚至对网上商城合同版式的设置提出意见,认为采购清单是竖版排列,因为其中的技术参数内容较多,造成表格拉长,一份合同往往需要打印六七页甚至更多。这场“吐槽大会”,中心收集了15类问题。对于这15类问题,中心晒出了“问题清单”,并就每一类问题列出了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间。其中关于网上商城评价积分扣分问题,中心坦言综合评价功能刚上线时,确实存在扣错分的问题,目前已经修复。这不仅修复了供应商信用评分,还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服务水平。

  姜爱华表示,可在传统的政府采购评审机制中增加信用的比重,部分地区对信用评价分数和等级不同的供应商,给予其评审加分或扣减分数的做法值得借鉴,但是,如何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合理的量化打分,并保证将分数运用到评审过程中的公平公正?这种评审加分或扣减分数,是否有法律依据?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

  出台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法律法规

  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业内一直呼吁建立“全国一张网”,呼唤统一的顶层设计。当前,供应商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统筹构建全国统一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近期,财政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修改《政府采购法》已成为各方共识。财政部已将修订《政府采购法》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研究项目。有专家表示,当前,供应商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统筹构建全国统一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希望修订《政府采购法》,在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出台信用立法草案,指导各地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为各地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包括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姜爱华表示,需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标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此外,还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与违法失信惩戒机制相配合,共同发挥信用体系“扶正祛邪”的功能,并将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列入信用管理对象。

  张若鸿表示,深切盼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尝试优化电商企业准入的方式,可以从分析企业的商业模式入手,根据全国地方特色充分引入健康、科学的市场操作方式,对于理论与实践都很优秀的企业更应该得到政府采购的扶持,对政府采购降本增效具备长远意义。

  白云方表示,众所周知,政府采购电商化改革打破了商品地方割据和特殊供应,斩断了传统不透明的经营活动带来的灰色交易,在使政府采购不再蒙受损失的同时也使国内一部分企业找到了新型市场化路线,使企业自身快速强大起来。走市场国际化路线是我们国家实现对外开放的必然手段,是学习总结国外历史经验的重要途径,通过开放市场管理部门可以学习到更多的先进管理经验,根据自身条件取其精华升级政府采购制度,达到降本增效的管理目的。供应商企业也可通过在与国际竞争对手的近距离交锋的过程中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从顶层设计入手找到政府客户的需求与痛点,促使企业转型升级,以达到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商业模式,对政府采购的市场规范和树立商业标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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