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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三大平台”分离

发布日期: 2020-01-14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亳州市投入91万元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三大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分离工作,实现了三大平台独立部署和独享数据库,构建了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行政监督平台为保障的电子招投标架构体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平台系统功能更加完善。平台分离后,交易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在线交易服务,交易流程更加优化,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系统的枢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交易信息的汇集、共享和发布提供在线推送服务。监管系统为实现部门协同联动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了高效的在线监督通道。

  数据交互共享更加规范。按照共建共享的建设思路,在数据交互方面有效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中枢神经”和“公共资源库”作用,实现了纵向与安徽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互联,横向与全市电子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不同平台之间按照统一的数据交换规则进行实时交互,形成了“交易、服务、监管”既相互分离,又互联互通的数据交互体系。

  对接第三方交易平台更加顺畅。随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将逐渐由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从而实现市场化竞争,市场主体将参与交易平台的服务供给。借助分离后的公共服务平台枢纽,可实现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无缝对接,为今后不同交易平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公平竞争,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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