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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摸清廉政风险路数后 该如何对症下药?

发布日期: 2017-09-15     来源:李金红 李乐

  日前,湖南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首批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仪式,这是该中心继土地网上招拍挂出让后,又一个推行网上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志着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逐步从“有形”走向“无形”,对全面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加快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为进一步确保公开、公平交易,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力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在摸清风险路数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提质升级,推动平台阳光运行。

  摸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风险家底

  公共资源交易权力集中、资金资源集中、利益矛盾集中,历来是腐败易发、多发、频发的领域,国家、省相继出台国办发〔2015〕63号、湘政办发〔2015〕95号文件,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彰显了各级党委政府预防和治理公共资源交易腐败的重大决心。中心通过认真反复排查,梳理归纳,做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四类廉政风险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信息泄露风险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种是投标人信息泄露。目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还存在由银行或社会中介机构代收代退的情况,若管控不严,可能造成投标人(竞买人)信息泄露,出现串标围标的风险。另一种是专家抽取信息泄露。如政府采购方面,有的专家抽取后没有密封,可看到专家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由人工通知专家,未做到系统自动语音提示;有的抽取后虽进行了密封,但抽完立即打印,未做到开标15分钟前打印,且直接交给中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保管,不愿由中心工作人员保管。这些都为图谋不轨的人提供了有机可乘的空间。

  串标围标风险表现形式多样,一些投标人挂靠多家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围标,以达到承揽工程项目的目的;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代理中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某特定投标者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一些中介机构多名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内全程提供服务,有可能出现中介机构影响评审专家客观公正评标的情况。

  权力寻租风险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少数专家评委与业主代表或中介代理公司私下接触,打联手牌,故意迟到或缺席,造成补抽评委,由业主临时委派人员充当专家,以达到影响评标结果的目的。招标人、采购人可指定中介代理机构,易发生人为操纵行为。如在政府采购中,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可能造成中介代理机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某些社会中介机构出于各种不可告人目的,想方设法寻找理由不进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评标,规避相关部门和政府交易平台的监管,为寻租创造有利条件。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合同履约验收把关不严,故意“放水”,出现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小合同大结算等情况,影响标的质量和效果。相当部分非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产生,导致采购信息不透明、竞争不充分等,引发腐败行为。

  中介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的风险也时有发生。一方面个别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以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业绩等作为中标成交条件,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另一方面各评审专家在评审时未做到独立评标,分别只负责评标内容的一部分,有可能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评价。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建设平台、建章立制、建好队伍为着力点,大力整治公共资源交易腐败“顽疾”,坚决斩断串标围标“利益链”,努力实现党委和政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初衷,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健康推向前进。

  加快平台升级 促进阳光交易

  电子化是减少和杜绝交易违规行为的一把利器。中心通过改善交易平台硬件设施,将过去传统的有形平台升级为电子化平台,做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新建标准化开标室8间,全封闭式评标室16间(其中有3个电子评标室),答疑室6间,监控室1间,谈判询价室2间,专家抽取室2间,档案室1间。

  开标室、评标室和监控室均安装了视频监控和多媒体平台,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监控信息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室通过电视背景墙现场观看,实时监督评标工作进展情况,对评标过程重要事项做出预警和处置,给质疑和投诉处理提供直观、真实的依据,避免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所有评标室均未安装电话等通信设备,并统一收取保管进场专家评委手机,杜绝了评委评标期间与外界的联系,评标区还安装了门禁系统,禁止闲杂人员及与工作无关的所有通信设备带入内;档案室配备了档案密集架,用于保存交易方面的各类档案。

  此外,中心加大本级平台系统开发力度,将所有交易流程囊括其中,对交易平台各后台管理节点引入数字认证(CA)系统进行授权管理,明确各节点的责权关系,最大限度管控风险点。

  加强服务管理 保障阳光交易

  根据职能职责,中心拟定了4个操作规程、1个处理办法及《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还将建立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积极推进社会监督库、诚信库建设,切实加强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监管,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管理和约束,把交易活动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有效防范和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高压态势。

  中心还不断完善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深入推行“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次办结”及首问负责制,交易场地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第一时间现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优质服务促进阳光交易。

  加力队伍建设 引领阳光交易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松懈,中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主动配合衡阳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并将廉洁责任制向中心关键岗位人员及一般干部延伸压实,打造一支廉洁高效队伍,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同时,中心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谈话及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抓实抓好廉政和预防腐败教育,加强思想洗礼和行为警示,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工作人员的规矩意识、廉政意识、底线意识明显增强,为做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思想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