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湖北省中心主任谈如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发布日期: 2017-10-17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钟鸣

  近期,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出台了《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行网上办事,提升服务效率;完善服务功能,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推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容缺机制等五大举措及14条意见。《意见》在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方便市场主体,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必然选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示要求,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为主要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减少交易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

  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省中心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实实在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减少交易收费方面,省中心取消了网员费,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取消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省中心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自2015年4月15日起,取消网员费收费项目,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000万元。在降低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目前进入省中心交易的有招标投标、矿业权出让、药品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二类疫苗集中采购、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6个类型项目,除招标投标项目以中标额度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外,其他5个类型项目都是免费服务。自2017年6月1日起,降低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30%,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500多万元。另外,省中心取消投标人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年为投标企业节约标书费用2000多万元。

  在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基数,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省中心降低了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拓展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进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自2017年起,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由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由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降为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每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近18亿元。依法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除可采取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纳外,积极推行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在清退投标保证金方面,2016年以来,省中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湖北省关于清理规范保证金的相关规定,结合投标保证金专户的公开招标工作,对2009年以来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电话、函件、挂号信、上门服务形式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1642笔,退还资金8089万元。

  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 降低交易成本

  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的要求,省中心改革交易办法,创新交易方式,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逐步形成“互联网+招标采购”的交易新模式。

  2016年8月份开始,省中心设置网上办事大厅,让市场主体多在线上跑,少在路上跑,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招标登记、网员信息注册、专家抽取等业务办理。以前参与一个项目需要到现场来回几次,现在只需开标时来一次,方便了市场主体,提高了工作效率。粗略计算,每年为市场主体节约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4000多万元。

  近年来,省中心加快推进进场项目电子化交易,2014年实现了水利和房建市政两大行业项目全流程电子化,2015年实现了国土整治项目全流程电子化,2016年实现了公路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2017年实现水运、铁路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自2016年8月份起,取消了纸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据估算,每年为投标企业节省印刷费2000多万元。

  为解决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不互认,市场主体在全省不同地区重复注册交费的问题,省中心认真执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互认标准》,开发了CA证书互认系统。正在省中心、孝感市和鄂州市三地进行试点,今年底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实现数字证书“一地办理、全省互认、全程通用”。

  为解决市(州)、县(区)评标专家资源匮乏,评标成本高,评标专家旅途奔波等问题,省中心积极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开发了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场地预订、视频会议、评标专家费用结算等功能;构建了全省远程异地评标专用网络,省中心和13个市州交易中心完成了远程异地评标网络接入;配合市(州)交易中心部署了远程异地评标硬件设备。截至2017年6月完成了省中心、黄石、十堰、荆州、咸宁、鄂州6家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视频会议系统的硬件部署,评标专家可通过远程异地评标专用机位实现视频、语音沟通交流,完成评标工作,力争年内实现省市(州)全覆盖。

  建立“容缺”机制 提高服务效率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和省重点工程、扶贫开发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省中心建立了招标项目受理登记容缺机制,对尚未完全具备发包条件的招标项目,在满足法定条件(立项批文和资金来源证明),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暂缺的情况下先行办理进场交易项目登记,开展招投标活动。

  招标项目在省中心进行的招标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程序与在其他部门进行的审批程序并联操作,让申请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补齐所缺资料,最大限度地为招标人节约时间,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近三年共为200多个项目办理了容缺服务,提高了交易效率,服务了项目建设。

  另外,省中心还在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场主体;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制度保障等方面发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