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2-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国家部委颁新规,地方平台忙建设,回眸2018年开年第一月,交易平台运行得以进一步规范,新的试点工作拉开帷幕,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稳致远。今年1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哪些大事值得回味、收藏?且看《公共采购》杂志1月份大事记。
《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近日,财政部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旨在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办法》指出,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供应商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启动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会议暨《招标投标法》修订启动工作会,对修法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在会上强调,做好修法工作,要重点把握坚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立足我国国情相结合三项原则。在工作目标上,争取2018年尽快形成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
国税系统新采购系统上线
1月9日,随着广西钦州市国税局顺利完成第一单网上交易项目,国税系统新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上线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新系统建设主动适应‘互联网+’和云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根据国税系统特点进行基础服务租用和个性化改造,将税务总局原有的多个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功能整合到新系统上,并逐步拓展其他功能,搭建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为一体的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实现‘节支防腐’和‘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
甘肃锁定平台整合建设“两大目标”
1月11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明确,2018年9月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2018年底前,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四川防范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1月12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该项制度内容在全国尚属于首创。同日,四川省财政厅还发布了《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评价办法》主要发力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实施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由省财政厅选聘,动态管理,聘期两年,可续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月1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专业能力作了重点规定,要求代理机构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还对开评标的场所、设备等也进行了明确。《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党组会议召开
1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会议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推动绩效管理对所有财政资金全覆盖。打造全程留痕、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交易、配置各环节监督。
湖北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湖北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交易,维护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菅造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文章来源:《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