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3-01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日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其官网发布《成都市本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质疑、投诉等),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原则上按采购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电子采购和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争议由市公资交易中心核实并按照有关业务规则进行协调处理。
方案原文如下
成都市本级2018—2019年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严格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目录要求,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效率和质量为核心,以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物有所值为目标,以推广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为契机,提高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采购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
二、执行方式
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三种方式执行:电子采购、定点采购和单项委托采购。
(一)电子采购。采购人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www.cdggzy.com/),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实施具体产品或服务采购。具体包括网上竞价和电子商城采购两种形式。
1.网上竞价。采购人通过交易云平台竞价模块发布竞价信息,经报价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及产品和服务。网上竞价业务规则和实施流程按〘成都市2018-2019年网上竞价采购实施方案〙执行。
2.电子商城采购。采购人在交易云平台电子商城内,浏览查询商品信息并直接在商城内向入围电商下单采购。电子商城采购业务规则和实施流程按〘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批转〖成都市电子商城采购试点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7〕160 号)执行。
3.适用品目和限额标准:
(1)适用品目: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打印设备、扫描仪、计算机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碎纸机、乘用车、客车、电动自行车、空调机、传真通信设备、普通电视设备、通用摄像机、家具用具、复印纸和印刷服务24个品目。其中涉及批量采购的,按〘成都市市级批量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成财采〔2014〕182 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批转〖成都市电子商城采购试点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7〕160 号)政策执行。
(2)适用限额:公开招标限额标准(200 万元)以下。
(二)定点采购。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和机动车保险服务4个品目实行定点采购。
(三)单项委托采购。采购人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委托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
单项委托采购适用范围包括: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也不适用电子采购和定点采购的项目;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可适用电子采购和定点采购、但通过电子采购或定点采购无法完成采购的项目。
各品目具体执行方式见〘成都市本级 2018-2019 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表〙(附件)。采购人在完成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备案工作后,通过上述执行方式具体实施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
三、执行要求
(一)依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集中采购应依法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支持残疾人就业、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委托市公资交易中心实施集中采购时,应明确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执行措施;市公资交易中心在采购文件或具体业务系统的设计上将充分体现上述政策支持因素,确保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二)科学合规确定政府采购需求
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主体责任。采购项目委托前,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在委托市公资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单项委托采购项目前,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规定进行需求论证。同时,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有关政策,对于国务院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资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将其设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
为提高电子采购项目的采购效率,市公资交易中心建立部分通用货物类产品需求标准库和产品库,并借助第三方力量对产品价格进行市场价格监测。采购需求标准涉及到政府购买服务的,按〘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成财采〔2017〕143 号)执行。
(三)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
采购人应及时签订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工作,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重点加强电子采购各入围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工作,建立相应履约考核办法,并通过履约记分、采购人评价反馈、成交产品抽查、履约情况公示等方式,提升入围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市公资交易中心开展的履约管理活动,及时反馈供应商的实际履约情况,共同努力提升供应商履约质量。
(四)持续推进集中采购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 号)要求,持续推进集中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单项委托采购项目和电子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由市公资交易中心直接公开;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直接在定点供应商处实施定点采购后,按月将采购相关信息录入交易云平台,系统抓取采购人填写信息予以公开。采购合同由采购人负责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
(五)适时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逐步完成通用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需求标准模板和采购文件模板,适时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化作用,为采购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六)严格按委托代理协议实施采购
市公资交易中心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单项委托采购项目的具体委托代理事项,双方严格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事项实施采购。
四、争议解决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质疑、投诉等),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原则上按采购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电子采购和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争议由市公资交易中心核实并按照有关业务规则进行协调处理。
五、其他
(一)本方案由市公资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市公资交易中心根据集中采购工作实际运行情况对方案内容进行调整的,按调整的方案执行。
附件
(文章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