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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公共资源交易大事记——2018年4月

发布日期: 2018-05-07     来源:《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今年4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哪些重磅新规横空出世?又有哪些政策法规作出了修订?各地在信用信息管理、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管理建设上,进行了哪些有益的尝试?《公共采购》杂志独家奉上公共资源交易4月大事记。

  关键词:推广使用银行保函

  4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会议确定,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银行保函。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去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

  关键词: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

  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演讲中,习近平向世界明确表态: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扩大进口。其中提到,努力增加人民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

  关键词:联合惩戒备忘录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将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被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关键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这是招标投标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的自主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关键词:国务院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是: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其资格许可和”,删去第三款。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关键词: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

  日前,住建部等八部委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要点提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鼓励交易服务创新,推进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本行业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要点要求,修订上报招标投标法,制定行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关键词:信用管理、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管理

  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惩戒信息的当事人,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税收、工商信用管理、融资授信、土地出让划拨、检验检疫、海关认证、政府性资金支持、企业债券发行、关税配额分配等领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关键词: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4月16日,安徽省省长李国英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监督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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