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23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11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全省统一的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网站集中公开发布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例明确,已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网站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进场交易目录,明确各级交易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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