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11-28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11月26日,在江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江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江西省落实国家试点扩围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与药品价格虚高问题,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之后,国家选取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4+7”试点)。“4+7”试点全面落地实施以来,执行效果超过预期,试点改革取得积极成效。“4+7”城市25个中选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显著降低患者药费负担。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充分肯定“4+7”试点成效,要求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加快试点扩围工作。8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启动会,将有包括江西省在内的全国26个省(区、市)纳入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今年9月底,国家试点扩围中选结果公布以后,25个中选药品价格比“4+7”城市中选价格再降低了25%。
据悉,全省25个中选药品按约定采购量计算,按原采购价格测算,约需经费9亿多元;按现中选价格测算,仅需经费不到2亿元,节约经费7亿多元,资金节约率达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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