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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管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19-12-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围绕规范政府采购和加强招投标管理两项重点工作任务,从创新交易监管体制、优化流程节点管理、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交易市场主体获得感。

  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立足监管职能和服务定位,优化服务大厅功能设置,设立咨询专线和问讯窗口,“一站式”解决企业难题,积极推进“马上就办、一次办好”服务理念,全方位、多角度、零死角公示交易流程、要件和时限,将“权力清单”列在平台外、晒在阳光下。全面放开诚信信息库入库条件,取消原件比对环节,进一步加大诚信信息公开、招标信息公开、评标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法”的理念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受理,法律顾问进驻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对CA企业、保证金服务银行和法律顾问服务等项目依法组织招标,为交易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证。2018年9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高峰论坛上,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立足公共服务定位、探索管理与监督》为题做了经验介绍。2019年7月,呼和浩特市交易监管局综合监管模式被评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峰会制度创新奖。

  结合“四官”整治,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以交易监管局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试点工作为契机,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中“懒官、庸官、乖官、巧官”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施“一条主线、两个抓手、三方监督、四点设防、五本台帐”的“12345”工作模式:以廉政思想建设为主线,抓好教育和管理两项重点工作,联合纪检监察组监督、干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方”力量,以“明、抓、定、提”四个标准建立“四官”问题风险防控体系,全程做好理论学习台帐、宣传台帐、“马上办”工作台帐、考核监督台帐和整改台帐“五本台帐”,确保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近期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承诺的方式,向群众、向社会公开做出“办事不求人”服务承诺和“办事不收钱”廉政承诺,以干部队伍清正廉洁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切实净化、优化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规范政府采购,提升企业服务保障。2019年6月启动“政府采购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三个抓实”为主要措施,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再优化、再升级,全力促进政府采购提速保质增效。一是抓实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管理规定》,提出60分钟到场、依法独立评审、积分制管理、红黑名单奖惩等系列措施。制定《采购文件集中复核制度》,成立集中复核小组,建立“星级”服务考评体系,对采购文件编制工作人员和采购人实行“星级”管理和问题实时通报制度,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提升采购效率。二是抓实规范管理。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封闭评标区管理制度》,从“场地管理、人员管理、服务管理”三方面“立规矩”。编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操作手册》,并于7月、8月举办两批次采购人业务培训。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在法定时限内最大化压缩办理时限,以高质量采购文件编制、高速度电子化流程、高规格服务标准推进采购效率再提升。三是抓实服务保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同时清理历史遗留保证金近亿元,盘活企业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研究解决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协调困难、采购合同签订难等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对接采购人、采购主管部门,推进采购进程。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流程,推行网上签章和网上流转制度,积极推进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参数、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下。建立“问题面对面、措施点对点”质疑诉求解决模式,针对政府采购质疑,党组、采购业务部门、机关纪检与质疑人面对面了解情况,最大限度、最快速度、最高质量解决质疑投诉,服务投标企业。

  加强招投标管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一是聚焦“监督链条不闭合”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试行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公证,在行业监督、综合监管的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构建“行业监督、综合监管、三方见证”闭合式监督链条。二是印发《关于规范招标人评委参与评标活动的通知》,对招标人评委资格条件、履行义务、工作纪律、核验程序等进行明确“立规矩”,强力推行招标人评委规范从业,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三是开展专家入库和技能培训,向全市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征集专家145名,同时主动对接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协调引进优质专家资源近200名,分两批次组织综合评标专家培训会,深入解读政策法规、现场演练实操,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评审行为,不断提高评标专家专业化水平。四是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交易秩序、推进阳光交易为目标,以“三项制度”落实为抓手,净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串通投标行为表现形式、界定原则、处理办法等内容,使打击围串标行为有法可依。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制度,按照其代理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的代理机构,通过通报、约谈、整改、限制执业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罚。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制度,依据评标专家评审工作表现情况,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和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

  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服务效率。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电子传输、电子签章、电子备案、电子合同等,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交易流程电子化。同时分析研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出让过程存在问题,以规范出让程序、节约交易成本、提升出让效率为目标,建设和完善线上土地产权竞价系统,突破传统交易模式,竞买人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实现获取竞买资格、网上竞价、网上成交等交易流程,有效避免了竞买人与竞买人、竞买人与出让部门相互串通,彻底规避交易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跑风漏气隐患,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所有出让项目“零异议、零质疑”,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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