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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 2020-01-0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进一步规范水权交易行为,宁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和“平台之处无交易”的要求,积极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推进水权交易网上平台建设,近日,共同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权交易流程指南(试行)》,宁夏水资源作为公共资源实现统一管理、统一交易。水权交易已完成系统研发和测试,2020年元月1日上线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权交易流程指南(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应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一是变更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的水权交易;二是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三是政府收储水权指标后的交易;四是年转让地表水量 5 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地下水量 2 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权交易;五是交易主体处于不同灌域或者处于同一灌域内的不同行政区域且超过 20 万立方米的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

  宁夏水资源严重短缺,在用水总量的刚性约束下,推动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盘活存量水资源,是破解全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权交易流程指南》明确了水权交易流程,规范了交易行为,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流程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了水权交易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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