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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2019公共资源交易重磅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1-2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回顾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交易活动、加强交易服务见证、强化整治与监管的法规政策,深刻影响着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改革、行业的衍生与蜕变。

  加快推进平台服务标准化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 ( 试行 )》

  2019 年 5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 ( 试行 )〉的通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

  通知要求,各地区相关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按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公开透明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一步突出公共服务,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交易服务标准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

  2019 年 5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按程序发布实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对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要健全出让或转让规则,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医疗药品、器械及耗材集中采购。

  疫苗采购纳入省级平台交易

  《疫苗管理法》

  2019 年 6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疫苗管理法》,此法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疫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者统一谈判 , 形成并公布中标价格或者成交价格, 各省(区、市)实行统一采购。其他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各省(区、市)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

  修订完善各地交易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019 年 7 月 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 5 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 40 个具体公开事项,并要求各地根据指引,抓紧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2019 年 9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根据通知,发改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会同相关大数据机构对全国3300万家市场主体开展了第一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知明确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信用评价,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精准的“信用画像”,为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市场活动提供信用服务,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信用服务需求。

  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9 年 10 月 23 日,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量化计分管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 9 日,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实行量化计分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将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生产经营、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等惩戒措施。

  修订招标投标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12 月 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 8 个方面。一是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二是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四是提高招投标效率。五是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六是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七是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八是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

  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 10 日,国家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办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聚焦信息发布管理;删除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明确财政部门的信息发布责任;突出网络公开主渠道作用。

  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2019 年 12 月 19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相关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投标环节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意见提出五点要求,夯实招标人的权责,优化招标投标办法,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意见还提出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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