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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4月大事,新政策、新制度、新作为!

发布日期: 2020-05-07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

  【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项欣】本期“公共资源交易大事记”,让我们回顾一下2020年4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哪些新规出台?国家部委开展了哪些活动?各地交易机构又有哪些创新举措?更多重磅消息,请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大事记。

明确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

  4月9日,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意见》的出台,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提出新要求。

修订《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

  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是在将16号令和843号文合并基础上,对16号令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性补充规定,并明确了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的法律适用。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

  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旨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

国采中心出台电子竞价管理办法

  4月16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电子竞价操作行为,并且明确了采购人、供应商以及国采中心三方的职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竞价的实质是询价采购,适用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纳入电子竞价品目范围内的采购项目。

福建印发交易平台服务标准

  日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印发实施《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1.0》,于2020年5月起施行。《服务标准》共包括8个部分内容,分别为总则、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平台服务)、国有产权交易(代理服务、平台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附则。

陕西加强招投标监管

  4月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对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提出强化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简化招投标环节;节约招标成本,压缩招标时间;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等十条意见。

宁波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4月24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监管和共同监管相结合,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制度。该条例的通过,将为宁波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市场,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效益,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布2019年交易数据报告

  4月13日,公采传媒发布《2019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报告》,通过对全国重要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汇总分析,盘点当前我国公共资源交易的规模、特色和趋势。未来,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将持续朝着平台整合全覆盖、电子化全流程、服务优化全环节、监督管理全方位的方向发展,会给交易市场带来更多、更深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