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7-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刘斯禹
【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通讯员 刘斯禹】为加快推进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日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市住建局、市公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知》,成功上线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全面推进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
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按照《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将投标单位投标行为、标后履约情况、管理成果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依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施工单位在线申报,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在线评价,信用分值实时公示更新,开评标系统自动获取,全程在线操作,杜绝人为因素出现不查、漏查、错查等顽疾。
信用评价对象
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等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且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内容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由企业纳税额、企业产值、获奖、表彰、通报表扬、业主评价、不良行为扣分等构成。
信用评价程序
施工企业登记:施工企业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工程建设类项目竞争主体诚信库入库登记。
施工企业信用申报:施工企业完成登记后,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平台,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相关材料进行信用申报。
良好信用信息采集:施工企业良好行为加分,企业自行申报,市级住建部门负责审核录入。
不良信用信息采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按照“谁监管、谁扣分”,“谁扣分,谁录入”原则,由市及区县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职责分工对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并及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业主评价:2019年1月1日以后在黄山市及各区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进场交易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采取总分评价制。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总分由基础分50分、信用信息加分、不良行为扣分累计而成。具体评价细则和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信用加分有封顶分值,不良行为扣分不设下限,不良行为扣分达20分的,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
信用评价时间
施工企业完成首次施工企业登记和信用申报后(首次登记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市级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审核,形成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信用评价结果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施工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住建部门书面提出核查申请,由住建部门组织调查核实,确需修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并重新公示。市及区县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施工企业进行日常信用评价,及时更新信用评价得分。
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重要依据,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工作中进行有效运用。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时更新发布,每天下午17时为当天更新截止时间。每天下午17时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次日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信用评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至次日招标项目评审结束前发生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变更,不溯及正在评审和已完成评审的招标项目。
近年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以技术手段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下一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断加强与市住建局、市公管局的互联互通,持续对建筑施工等企业信用评分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和完善,并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公共资源各类交易项目评分办法有效挂钩,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文章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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