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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确定异地评标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 2020-09-03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保障吉林省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明确了评标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技术要求。

  一是明确对异地数字签名和签字问题。已经持有CA数字证书的专家,直接使用CA在评标报告上进行签名确认。对暂时没有发放CA的专家,引入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专家人证比对终端。试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务必保证电子签名合法化。

  二是明确统一电子监控要求。试点市的电子评标室(用于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需配置监控摄像头与拾音器;视频摄像头接入互联网(确保可通过互联网直接访问和调取实时数据)。

  三是明确统一异地远程评标场地管理要求。试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通过与全省统一的远程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全省异地远程评标项目场地的统一管理。

  四是明确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要求。主场交易系统开标后,副场专家通过地址或客户端等形式访问主场电子评标系统实现异地远程评标。

  五是明确专家监控交流系统要求。试点市自行配置的专家交流系统或客户端,实现主、副场专家异地交流、桌面监控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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