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08 10:40:06.0 作者:《公共采购》杂志
2015年6月12日,由《公共采购》杂志主办的2015年(第三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研习班在贵州省贵阳市盛大开班。此次研习班旨在为参会者搭建思维碰撞的交流平台,为一线管理者与采购人提供更为鲜明的工作指引。据悉,该研习班共吸引了来自贵州省、湖北省、安徽省、云南省、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数十家省、市、县级单位的参与。
全国模式大解析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丁贵桥就“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的改革”的话题与与会者进行深入探讨。他指出,公共资源是政府主导、支配下的重要资源。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事关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事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开放、规范有序,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成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既是市场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的广泛共识,更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首先,丁贵桥指出传统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在他看来,传统管理体制中的缺陷集中表现在,缺乏经济管理的逻辑支撑、缺乏客观独立的监管主体、缺乏权力制衡的制约机制、缺乏预防腐败的治理体系、缺乏规范统一的监管平台。
在揭露传统管理模式弊端的同时,他还以“合肥、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河北、贵州和湖北”等8个不同地域的不同模式为例,对当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当谈到“湖北模式”时,他用了“五统一”来充分的展现了该模式的内容与特色,建立统一综合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统一交易平台,实现集中交易;建立统一管理制度,保障公平交易;建立统一评标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统一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当然他也坦言:“目前‘湖北模式’仍存在不小的阻力,比如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部门保护依然存在、围标串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认定和查处缺乏有效的手段、诚信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招标代理机构恶性竞争、违规操作的现象严重、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律支撑不足等问题。”
《条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5月28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丁贵桥说。
他表示,该《条例》的出台,主要着重明确六大方面,确定综合监管体制、明确平台功能定位和职责 、规范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促进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和效果以及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其中对于平台功能定位和职责方面,《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场所,不得行使或者代行行政审批权,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并且要求县级以上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督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市场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和专家资源等,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而对于构建社会监督体系的意义,丁贵桥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众多,如果寄托行政化手段管理是管理不过来的。要发挥社会的监督机制,只有让人民来管理,发挥公众利益的保障权,同时让媒体参与舆论监督。因此,在该《条例》中特别加强了人民对于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监管权力。”
据介绍,该《条例》的出台有效的解决了当下公共资源交易存在的问题,弥补了顶层设计的漏洞问题,对全国的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应运而生的电子招投标平台
对于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的情况丁贵桥介绍说,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划分为三大平台,即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我省具有“五统一”的独特优势,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我省将建设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州)、县(区)的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公共服务平台。
丁贵桥表示,湖北省全省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把它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交易平台的自我开发和部分信息、资源共享阶段。首先,各地积极推进交易平台建设;其次,实现部分信息同步发布;再次,省级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第二阶段,交易平台规范建设,省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建设阶段。首先从交易平台规范建设入手,建设省公共服务平台与综合监督平台的同时建设市、县综合监督平台。
第三阶段,三大平台完成检测认证,实现互联互通阶段。
PPP旋风强烈来袭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这一短语,在中国经济领域中成为了最热的词汇之一。PPP模式热度直线上升,迅速成为热点话题,各地拟上马的项目大为增加,PPP模式成为中央政府力推,地方政府热捧的“香饽饽”,既而2014年也被称为PPP年。为此《公共采购》杂志诚意邀请了云南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主任张洪安为与会者讲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 含义、政策、操作流程和招投标方式的相关课程。
在演讲开始之前,张洪安首先介绍了PPP的完整定义,他说道:“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而建立的公司合作模式。在我国意译为‘政企合作’更准确。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颁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PPP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政府对PPP项目进行监管,以保证获授权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满足要求。财政部(财金〔2014〕76号文件)定义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对于开展PPP项目的迅猛发展的情况,张洪安这样理解:“PPP之所以能够在2014年发展的如此迅猛,我认为原因有七:第一,PPP项目能够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种制度供给的伟大创新,适应、引领‘新常态’;第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的经济发展模式;第三,能够完美解决公共产品及服务的费用从何而来的难题,缓解面度城镇化、老龄化历史进程的财政支出压力;第四,有效的减少政府债务,降低财政风险;第五,为一大批市场主体企业打开生存、发展空间,使市场体系更健全和成熟,促进混合所有制度改革实质推进;第六,能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最后,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制化建设,培养契约精神,催化专业、敬业的营商文明。”
在演讲的尾声阶段,张洪安以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PPP项目实践操作为案例为与会者深度剖析了PPP项目进行的各个阶段。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6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交易金额达1108亿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洪在研习会上介绍说,2015年11月贵州省将实现全省省、市、县三级全面贯通电子交易平台。随后,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法规信息处主任科员项磊向与会者介绍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中“一网三平台十二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会后,众人共同参观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洪亲自接待让与会者切身实地的体验了一把“贵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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