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09 09:33:01.0 作者:《公共采购》杂志
以规范化标准化促管理科学公正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刘恒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当于城市的道路,道路的设计和规划必须由政府主导,应遵循其自身规律,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统筹兼顾社会各方的利益关系,做好顶层设计,才能确保道路通行的有序、高效和顺畅。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和服务机构来说,其职能定位就是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各类交易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综合服务,而且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托平台,必须依法依规,必须公开透明,必须统一标准。
各类交易主体相当于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其交易活动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按照统一的制度规则和操作流程运行。各级招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管部门相当于道路上的警察,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通过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及时有效
处理各类投诉等行政监管行为,确保交易活动依法依规运行。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公管办)和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应依托平台,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只是分工不同,职能有别,二者之间不存在“管办不分”的问题。
公管办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推进本地区平台整合和系统建设的管理和协调事项,目前突出的问题是要厘清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各类交易活动和各类交易主体提供服务,但服务绝不是简单的开门、让座、端茶、倒水而是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流程,让交易的每个环节都做到规范有
序、公开透明,依托平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最终实现各类交易活动规范运行,各类交易主体规范操作的目标。
以科技为支撑助力高效监管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化祥
先进技术是高效监管的有力武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亦要求与之相匹配的电子化的、“互联网+”的监管手段。
蚌埠市在八个统一的基础上,以科技为支撑,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一网运营系统,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特许经营等,全部统一在一网运营平台进行交易,真正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在一网运营平台的基础上,蚌埠市将其丰富为“两网三系统”。两网是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三个系统指的是服务系统、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借助先进系统,通过各种电子交易手段,蚌埠市有效保障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避免了交易不良行为的发生,也为监管提供了诸多支持。与此同时,蚌埠市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明确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各项工
作更加到位。2015 年度受理投诉65 件,2016 年度截至12 月20 日,受理120 件,处理完成113 件,受理量和受理速度均大幅提升。
“体制+ 制度”推行综合监管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处长周永德
综合监管模式在全国而言是有一定争议的,合肥落实得比较彻底,湖北地区在大力推进,广州则是企业化的实现形式。
武汉市推行综合监管目前还处于打基础的阶段,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做好体制机制建设,按照湖北省的要求,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行政监督与交易活动相分离”的监管机制,市公管办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检查督办、授权执法、综合管理作用,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载体,对项目进场交易全过程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依存、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了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格局,切实提高了交易市场监管质效,推动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做好制度建设。2015 年,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省级的第一个条例。条例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建设和规范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除四大板块外,还包括航运交易、农村产权、知识产业等,为真正实现综合监管打下了基础。在条例的指引下,武汉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加强综合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
协调,确保交易制度、流程的统一,同时强化了监管效果,相关各方各司其职,公平交易。
打造统一监督平台严格规范交易流程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处长庞俊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一大难点在于交易工作和交易的各方主体本身管理不规范,从而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和困难度。在统一的平台上实现交易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有助于实现良好的监管。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是在“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下建立的,主要负责权限内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开展相关绩效考核评价,协调与维护现场交易秩序,受理交易投诉并协调调查处理,协调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交易工作的法定监管。
大连市在规范监督方面的成功经验有三个。首先,公管办负责打造全市统一的监督平台,协调市财政局的采购监管处、港口的水运招标管理处、医疗器械采购处等相关交易监管机构,统一进驻到监管平台,共同开展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第二,严格规范交易流程,制定各项相关规定,不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为做好交易服务和监管减轻负担。第三,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包括对招投标单位、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的规范管理。以专家管理为例,借助先进技术设备,可实现智能身份识别以及从抽取、签到到评标的全程电子化,同时强化专家考核,提高专家素养,保障评标公正。
做好交易监督管理需明确概念理顺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
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理解,应当从三个层面来分析。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定位,就目前而言,基本定位是服务平台,与之密切相关的上层机构是监管平台。第二个层面是各地在交易改革和实务操作方面的实践,以及在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第三个
层面则是理论探讨,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升华,或者理论高度的指引。
公共资源交易是一个庞大的范畴,但是对于公共资源的概念,目前尚没有清晰的定位,公共资源和非公共资源的界限也没有明确的区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不清不楚的情况,困扰相关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如何做好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例如:整合后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协调?质疑投诉的受理单位是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目的究竟是防止腐败还是国有资源价值最大化?价值最大化是社会价值最大化,还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协调已有制度和创新的关系?
大数据分析让监管更高效智能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广联达平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付永晖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通互联,实现了大量交易数据的汇集。实践表明,这些数据能够为交易监管带来有益的帮助。
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招投标主体和评标专家的行为数据,可以实时被记录。随着大量数据的汇集,分析某一单位历年的投标数据和中标结果,可以从中发现问题。举个例子来说,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分析发现,某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如何做好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例如:整合后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
企业过去3 年间在贵州省投标277 次,但1 次都没有中标。而该企业在其注册地,3 年间中标170 多次。调查表明,企业有中标实力,但其仅在本地中标,在外地是一个陪标专业户。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数据的分散、割裂导致信息不畅通,进而导致一些可以被发现的问题没有被发现。随着数据的汇集、信息的交互,大数据的价值将大幅度提升,从而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数据分析的能量远不仅仅如此。传统招投标很难挖掘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关系、投标人和评标人之间的关系。在互联互通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广联达通过“社团算法”,把招投标涉及的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之间的关系用线串联。线条越粗,则两者关系越紧密。监管部门可从这些点线之间,掌握风险防控的关键点,为监督执法找到线索和依据。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