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特别是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多样化方面,形成了一些成效显著、易于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2015年,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直单位国有资产单项评估值5万元以上的,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包括废旧物资、交通工具(公车、船舶)、食堂等国有资产处置。2016年,珠海顺利完成市直机关等单位公车处置工作,累计成交公车425辆,其中,拱北海关委托的公车车改车辆处置209辆,取得了成交率98.6%、溢价率116.24%的显著效果。公共物业出租。2014年,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物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级单位办公用房、住宅、宿舍、商业用房、厂房、仓库、文教卫体用房以及公共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停车场、临时建筑
等出租,均要进场公开招租。目前,香洲、斗门区“非转经”公共物业租赁全进场交易,其他区、镇的经营性物业租赁也纷纷进场委托交易。“无主进口商品”处置。从2013年9月到目前,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共完成财政、公安边防、渔政支队、工商等部门委托的“无主进口商品”项目 405宗,成交额5794.4万元,增收1012.95万元,增值率20.91%。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2016年3月,珠海市国资委出台《关于规范市属企业采购等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市属企业20万元以上的物资、服务采购,都要进入公开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以其交易信息、评标专家、交易场地优势和服务专业、高效,赢得市属国企的青睐,成为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非财政自有资金)重大物资服务采购进场交易的首选。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城市公共资源包括依附市政公用设施所从事各类摊(网)经营权、停车场、户外广告牌、公共地下人防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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