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营造昆明市优良的营商环境助力、出力。同时,依法依规强化招标投标过程管理,提升监督能力,配合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创新整合形成了“双推动、双约束、双覆盖”三个双工作模式。
“技术创新”与“制度供给”双推动。“技术创新”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运营、发展为抓手,2012年昆明市就开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工作。在缺少制度规范和政策支撑的情况下,昆明市创造性地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特许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在没有使用任何财政资金的情况下,2014年建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并且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验收。
在推动技术创新的同时,注重制度供给,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形成规则统一、可行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出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为适应形势变化,形成三段式管理格局,即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标前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标中统一综合监管,包括受理投诉,调查取证,约谈警示,认定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标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进度等管理。三方面职责边界清晰、责任清楚,既互相贯通衔接、配合促进,又互相制约平衡,互相监督。
“纪检监察”与“监督管理”双约束。2018年初,昆明市纪委向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派驻纪检组,将规范公职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公权力作为重点紧抓,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
以纪检监察为支撑,以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约束,使得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更能排除外界干扰,更具独立性。“纪检监察”与“监督管理”双约束,共发力,让项目重回公开、公平、公正的轨道。
“基础服务”与“外延服务”双覆盖。在“基础服务”方面,将“最多跑一次”延伸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域,场地预约系统的投入运行,以科技手段保障服务承诺,使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充分体验到电子招标投标带来的获得感;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停止一切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统一对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代收代退,方便各方市场主体。
在“基础服务”之上,积极拓展“外延服务”,为企业带来增值效益。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规避了现场报名环节,节约了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费用,不完全统计,该项工作在市交易中心每年直接为投标人节约费用2000多万元,2014年至今,共计节约费用1亿多元。投标保证保险全面投入运行,使用人数逐月上升,每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量5000多万元。
“双推动、双约束、双覆盖”工作模式的形成,体现了昆明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有机统一,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保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