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接受市发改委、住建委、交通委、水利局等13个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委托, 实现了市本级招标投标活动的第三方集中监管,破解“同体监督”问题。本次研习班上,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叶向阳介绍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和信用监管的创新举措。
创新集中监管模式
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集中监管;二是由发改委集中监管。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集中监管可以实现项目建设单位与行政监督部门的分离,解决“同体监督”问题,也解决各部门分散监管所带来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部门分割、职责交叉不清等问题,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政策统一和政令畅通。重庆市、合肥市、宿迁市,以及浙江宁波、湖州市等地探索成立了综合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已有改革的先例。但此种模式需地方立法授权,有一定难度。且从与上级工作沟通衔接上看,容易造成上下沟通不畅、政策渠道不通。从对监管权力制约上看,权力制约有效性将面临严重考验。
由发改委集中监管上位法依据比较充分,也能基本解决“同体监督”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有利于政策统一和政令畅通。但从部门间分权制衡上看,发改委权力高度集中,不利于形成权力制衡。
无论是公管办还是发改委,都缺少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具有的对企业资质、企业信用管理、个人执业资格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等执法抓手和威慑力,不易形成标中和标后监管的联动,不利于投诉处理和执法处罚的有效落实。
构建信用监管格局
宁波市搭建以综合诚信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汇集对接了各部门各行业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现了一张网“一站式”诚信数据查询和互认共享,打破了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自建自管的“信息孤岛”现象。综合诚信数据库的信用信息专栏查询页面可提供企业名称的模糊查询,实时反映该企业在各行业市场监管的实时信用信息。截至目前,系统可供查询企业5707家,从业人员120177人次,数据678662条,拥有4700次条点击,日均点击量达1.8万人次。
综合牵头部门协调打通市场主体的交易信息登记系统和公检法、金融、纳税等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通过“一标一查” 制度,实现了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行业主管部门以中标企业标后履约情况为主对企业进行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实时推送到综合诚信数据库。
宁波还通过制度规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投标单位的资信标评分中必须有一定体现,从而实现标中和标后监管的双向联动,解决了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脱节的问题。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将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过程中应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实行以来,共有31宗项目25个投标人被限制投标,9个项目11个投标人被限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