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9-19 来源: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5月至8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同市发改、财政、国土、国资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交易中心,开展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共清理出46份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36份、废止9份、修订1份,市政府出台4份、市政府办公室出台5份、市级部门出台21份、县(市、区)政府出台3份、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出台8份、县(市、区)部门出台5份,清理出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进行了公示。
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依据,推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透明化,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