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0-08 来源: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多举措推进阳光采购,有效地降低了采购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
一是采购信息和评标结果上网“晒”。实施政府采购前,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使供应商方便、快捷地获取和知悉采购信息,保证信息知悉权的平等,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评标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评审专家选择随机“抽”。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即在投标、开标的当天1小时前,由采购单位、公证处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封闭评标。让专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选中,让企业不知道该找谁‘走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压缩可能的寻租空间。
三是对工作人员严格“管”。在明确工作规程、运行规则、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购过程每一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都要签字,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采购人员的党风廉政思想,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纪律严的采购队伍,积极推行“廉政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