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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综合监管运行机制深入人心
武汉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专版(一)

发布日期: 2016-10-18     来源:公共资源网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利于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既要面对思想观念的障碍,又要应付利益固化的藩篱;既有难啃的硬骨头,也有牵一发动全身的敏感问题,例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制的深度调整。

  怎么办?湖北省通过地方立法,2015年出台了该省第一部规范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这也是全国第一部综合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全省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推进招投标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施行一年多来,其核心思想之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运行机制落实得怎么样?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省会,是全省其他16个市(州)的看齐对象,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敢为人先的锐气,以上下求索的执著,大力宣传、全心履职,从综合监管机构自身、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的反馈看,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已经在武汉市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