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0-25 来源: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一是信用产品在工程招标中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有600多个标段在资格审查条件或评分中使用了信用产品,3000多家投标企业办理了第三方信用报告。同时,创新“技术+商务+信用”三合一和“商务+信用”二合一评标办法,全面推进第三方信用报告与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综合运用,设置信用分值3-5分。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级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报名无故不投标、扰乱开评标现场秩序、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等19种不诚信行为。同时,在政府采购领域正式引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将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评分办法应用到项目招标中,明确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引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评审内容,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中信用报告的运用。
三是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诚信平台。对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的近6000家企业信用信息一律在外网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对接省主管部门正积极打造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不良行为等信息省、市、县间的相互推送,努力构建上下联动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让严重失信企业不仅在宿迁市场无立足之地,在江苏市场也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