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08     来源:鄂尔多斯市共管办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2017年度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拟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业务受理、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出、组织开标等流程服务的业务工作人员名单报我办登记(如与2015年底入围后备案登记表中人员不一致,请变更业务工作人员,如一致,则不需登记),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报送邮箱:miaozongbo@126.com(详见附表1)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办登记的业务工作人员名单,必须同时在电子诚信主体库中注册,便于工作人员网上办理业务。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登记注册后,业务工作人员若发生变化,存在解聘或新聘的情况,应及时更新登记和注册。

  四、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工作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业务受理、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出、组织开标等服务活动,必须统一着装并佩带胸卡(具体样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如发现未统一着装或佩带胸卡,将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处理。(详见附表2-6)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规范各自的服务行为,认真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流程履职,严禁挂靠资质、越级承揽、转让业务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联系人:苗宗博

  联系方式:0477-8398655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