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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三次调整实现“三权分立”

发布日期: 2016-11-09     来源:公共资源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自治区内首个建立的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今年1至9月,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交易事项437项,交易总额11.95亿元,节资增收6834.94万元。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至今,累计完成各类交易事项2804项,总交易额219.75亿元,与最高限价和评估起始价相比,节资增收13.29亿元。从历年来统计数据来看,中心成立以来各项交易规模逐步增大,资金节约率逐步下降,交易中心的稳定和规范逐步形成,挤出预算多余水分的作用正在逐步体现。

  调整交易监管模式探索改革历程

  乌海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乌海实际,交易监管模式历经了从“集中交易、集中监督”到“集中交易、分散监督”,再到“集中交易、集中监督”的3次较大调整。

  第一阶段,集中交易、集中监督。乌海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分散在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组织职能,统一纳入平台依法规范、集中操作,做到了交易场所、规则程序、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专家评委、监督管理、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十统一”。交易职能统一规范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交易监督职能整合,并暂时由交易中心的一个科室执行统一的监督职能。这一交易监管模式主要优点在于监督方对各交易项目的监督及时、方便协调,但由中心一个科室代行监督职能容易造成“管办不分”。

  第二阶段,集中交易、分散监督。“集中交易、集中监督”监管模式运行一年多后,“管办分离”的交易运行体制实施,各类交易事项统一进入交易中心办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剥离交易职能后,重点履行本行业相关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能,实现了纪检监察、行业监管、招标人、投标人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这一交易监管模式解决了交易中心成立后“管办不分”的弊端,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大了交易环节的监督力度,使交易监督更专业、更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交易、集中监督。2013年11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要求,乌海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全市公

  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成立了负责研究、决策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以及委员会日常机构、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受理对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的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交易中心职能职责。这一改革将决策、监管、执行三权分立,把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都纳入“公管办”,在交易监督环节实现了信息、场地等资源共享,建立起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为公共资源依法交易、规范交易、科学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

  创新交易方式质量效率双提升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面研究各项法律法规,向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做出种种探索和尝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不断加强和完善交易平台的软、硬件建设,以信息化建设引领招投标等各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

  2011年起,交易中心全面升级设施建设;2012年,乌海市在自治区率先建立并运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了会员网上注册管理和所有项目网上申报、申批及交易,以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和服务水平。2013年,交易中心提出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使项目进场更方便、投标报名更快捷、竞争范围更广泛。

  交易中心为提高交易质量、确保选出优质企业,一是在政府采购中,大力推进协议供货方式。对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实行协议供货,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向协议供应商询价采购,所有市本级公务车辆均须到定点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二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科学改进评分办法。更加注重考察投标企业队伍、业绩、荣誉、诚信的综合素质,而不是唯投标报价定标,确保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出的企业素质过硬、诚实守信。

  2013年,交易中心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中,创新性地采用摇号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将全年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一个整体项目提前招标,从投标人中初选出一批合格者列入企业库,在具体项目的定标环节再以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中标者。交易中心首先会同房建、水利、交通、绿化等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程建设各类企业库,再由各部门派出专家评审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评审,并对每一家初步选定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最终建立起了包括七大类290余家企业的企业库。摇号招标避免了权力干预,改为看机会和概率。只要企业具备资质,在合理价位之下,任选一家皆可胜任,而且能保证机会公平。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强化体系建设

  交易中心作为乌海市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以完善制度为基础推进各项交易工作,以制度宣教为先导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以办事公开为手段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坚持制度、教育、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交易中心在机构设置、交易程序和方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了多项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多项管理制度确保了各交易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方便群众办事、便于服务对象监督,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多种途径推行十大项43个小项的办事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的最大限度地公开,绝不留死角,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政策法规、制度流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通过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现场大屏幕、触摸屏全部公开,中心设置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