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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集中力量打造三大平台

发布日期: 2016-11-10     来源:公共资源网

  用“互联网+”思维深化公共资源工作,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突破口。核心任务是搭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快车,集中力量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业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要公开透明、信息对称。通过互联网使信息无边界传播和共享,打破人为设置市场壁垒,冲破部门利益固化樊篱,把所有交易的信息公开,并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解决交易信息碎片化的弊端,保证各方交易主体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交易结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和数据标准,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平台之间的系统对接、数据交换、互联互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及相关公共信息集中交换和公开共享的大数据枢纽,通过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综合服务,实现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业务平台要规范运行、竞争有序。调试运行电子交易系统,逐步实现交易活动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会员报名、网上业务受理、网上答疑、网上开评标、网上支付等,大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的标准化、异地化和远程化,切实将“人治”转变为“机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郭树良认为,交易业务平台应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的原则建设和运营,依据专业分工和分类统一的交易目录、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服务标准,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场所设施、专家资源及全流程电子交易等服务保障,与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对接交互信息,为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保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交易业务平台

  行政监督平台要全程在线、协同共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库,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交易市场的信息数据,加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实时预警、动态监督和协同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政府在监管过程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杜绝权力寻租、权力插手干预交易活动及监管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对交易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经济决策和行业发展服务,引领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转型升级。

  行政监督平台应依据统一标准建设和运营,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连接,运用大数据分析等实施全流程实时在线监督和市场信用监管。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分离,形成行业自律、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多位一体的立体监督体系,注重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案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