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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前中后”全方位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发布日期: 2016-11-11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交易事前监督。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各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要求,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对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招标文件对参数的描述准确、客观、有效,及时解答各潜在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积极处理需要调整的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在采购源头上保证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

  (2)交易事中监督。结合交易中心现场安排,对开标现场进行监督,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评审各办法,记录开标过程,处理现场异常情况,对交易录像进行封存归档,保证现场开标顺利正常的进行。

  (3)交易事后监督。遵循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质疑、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对政府采购中产生的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参与重大、疑难项目的履约验收,积极支持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进行的社会监督,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