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1-21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制度落实。先后修订了《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纪律》、《招标现场管理七不准》等9项工作制度,并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严格落实制度;在开标室、评标室等公共场所张贴开标评标纪律要求、开标评标须知、廉洁警示语等,时刻敲响廉洁警钟。
二是坚持各司其职,强化现场监督。坚持“管办分离、依法监督、统一管理、集中交易”的原则,实行监管与市场交易职能分离,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和市场服务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各监管主体负责对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查处;
业主单位对交易活动全过程实行现场监督;市发改、财政等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管的主体责任;市招监委、检察院参与重大项目的现场监督。
三是坚持阳光交易,强化节点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音、视频摄录,全程监督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和开评标过程;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予以登记,统一保管专家的通讯工具等随身物品;强化门禁系统值守,严防评标过程中专家与外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