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招标监管举措

发布日期: 2016-11-22     来源: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今年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招标监管举措,提高标前质量、抓好现场监督、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和落实标后监管等,有效提高了招标投标工作质量,扎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成效。

  一是提高标前质量。积极探索标前管理新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编制的监督;防止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发生。

  二是抓好现场监督。以完善招投标项目开标评标程序为重点,认真做好招标项目现场监督工作,严格监督各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活动,严肃开评标纪律,保障各招投标当事人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解决开、评标中遇到的问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加强标后监管。一是实行合同备案,督促中标单位全面履行合同;二是实行项目经理押证管理;三是落实施工管理业主负责制,对中标企业的合同签订、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到岗,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现象等进行跟踪,探索评价结果运用制度;四是查寻其资金拨付有无委托转付行为。

  四是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推行企业不良违规记录管理制度,对于那些提供虚假资料和有严重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实行记录管理和在相应平台公布,使失信企业处处受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标后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