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1-22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今年以来,安徽省滁州市公管局多措并举,打造“四位一体”立体监督模式,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全方位监督,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从现场监督向在线智能监督转变。
一是部门协作,实行“联动监督”。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联合调查管理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办法》,强化部门联合协作,与公安、监察部门建立案件调查、协办、移送调查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联合审计、规建委、财政等部门开展标后履约检查。截至目前组织标后履约检查10余次,约谈企业20余家。
二是强化信用,推进“信用监督”。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公开披露竞争主体干扰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履约、不签订合同等十类不良信用行为;利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与规建委、检察院、法院联动,统一信用信息管理,组织开展信用分评标,提高诚信企业中标率,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处受罚,处处受制”“诚信经营,处处受益”的招投标诚信体系。今年累计下发180余份不良信用信息认定书,组织信用分评标项目50余个。
三是提升科技,推进“智能监督”。建成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全市所有项目10个环节全程网络化留痕操作,监管人员随时可以查看市县两级项目进展情况;市县一体化平台系统全程闭合保密,投标截止时间系统自动查看报名、保证金缴纳等信息,评标专家系统随机抽取,开评标全程录音录像,标后保证金自动退还;信息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分析,查询比对投标保证金账户转出、投标报名MAC地址、投标企业是否在处罚期内等情况,为标后监管提供案件线索。今年累计利用系统查询有价值案件线索30余条,处罚企业60余家。
四是规范监管,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相分离机制,规范案件卷宗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做实做细,高效规范。制定市公管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细化三十五项行政处罚标准,约束自由裁量,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市公管局已有7人取得执法资格,占全局总人数的77%。截止目前,市公管局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00余件,处罚投标企业4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