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01 来源: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要求,朝阳市原有的市、县两级各自独立运行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已经在组织机构上整合完毕,原隶属于各县(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已调整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市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为市交易中心驻各县(市)的分中心,实行市、县两级双重管理,领导班子和业务以市交易中心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一交易平台与市交易中心的关系
全市统一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交易当事人、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平台;市交易中心是全市统一交易平台的唯一运行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并为入场交易和电子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全市统一交易平台建成后,市交易中心要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朝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及市编委会有关文件规定的职责,确保统一交易平台规范运行。
全市统一交易平台运行过程中,市交易中心与各县(市)分中心在受理交易项目方面,其事权划分按照《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朝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二、着力打造电子化平台
(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电子平台。市交易中心是电子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数据规范》等技术标准要求,立足现有网络,科学设计、周密规划,立即启动上述三个电子系统的建设,并尽早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和监管部门的横向对接。
在未建设独立运行的电子监管系统前,以现有的监管系统为依托实施监管活动;待监管系统建成后,各监管部门须与交易平台对接,明确责任人,取得网上备案监管权限。
(二)同步抓好关联数据库建设和电子平台统一管理。一是同步建立起招标代理、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等相关数据库。二是注重信息发布作用,明确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cysggzy.com)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门户网站。三是各县(市)分中心做好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相关应用的对接。四是制定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建设工程交易、产权交易等四类公共资源的电子交易流程,分类分步骤实现网上备案、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网上发售、网上公示、网上招投标、网上开评标等全程电子化运行,达到业务统一受理、信息统一发布、收费统一管理、结果统一认定的目标。五是各县(市)分中心尽快接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
三、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作用
市、县两级相关管理部门对平台服务和交易活动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充分体现管办分离、相互协调、综合监管的原则。
(一)突出依法监管。发展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有资产等部门要认真按照法定的职责和分工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注重行业监管。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科技、环保、教育、卫生计生、旅游、市场监督、城管综合执法、文化广电等部门,在实施交易过程中既是主管部门,又是项目单位,要发挥好行业管理职能,执行好有关规定并细化管理制度,认真管理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业管理的重点应放在行业内是否存在入场交易项目“应进未进”、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使用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以各种理由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指向特定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招投标等问题。
(三)强化县级监督部门责任。全市统一交易平台建成后,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应当积极探索集体产权入场交易管理方法,稳妥地推进集体产权入场交易。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一)按照国家和省的整合方案要求整合专家库资源。各专家库管理部门要本着改革创新和服务大局的原则,在规范管理本行业专家库的同时,积极推进专家库资源和管理措施的整合。鉴于有的专家库涉及省级部门事权,近期应当首先实现各类专家抽取终端进驻市交易中心和各县(市)分中心。抽取终端进驻后,由市交易中心、监管部门和招标人(采购人)共同负责评审专家抽取。同时专家库管理部门要完善专家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准入和退出机制。市交易中心要协助管理部门对专家的日常考核。
(二)市交易中心与双塔区、龙城区协调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两区政府采购业务应当按下列原则组织进场交易:一是政府采购项目由两区政府组织人员进驻市交易中心承办交易业务,政府采购以外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一律由市交易中心负责提供相关交易服务;二是在市交易中心受理政府采购登记、发布公告、统一制式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审。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直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独立组织项目的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档案整理完整后,统一归交易中心分类管理;三是两区进入市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其评审专家劳务费由两区财政按相关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发挥部门的管理作用,确保交易项目应进必进。相关部门要合理借助本部门的管理手段,督促交易项目应进必进。进入统一交易平台的项目,其交易结果实行统一确认,项目中标通知书统一加盖公共资源交易确认专用章。监督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查验有关文书中是否加盖公共资源交易确认专用章,借以鉴别应进项目是否违规实施了场外交易。相关部门还要按照《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和省、市财政部门最新调整的政府采购目录,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确保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平台整合方案要求,由市交易中心与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好矿权入场交易有关事项,并研究确定好相关电子交易系统的对接问题。
(四)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简称公管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市、县两级公管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着力制度创新,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专家库管理与专家抽取、中介代理机构管理、现场监督规则、交易主体及专家信用管理等配套制度,使平台运行和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化。双塔、龙城两区也要按上级整合方案要求成立或指定有关部门承担公管办职能。
本通知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文件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